+ 入园须知
入园条件
1. 具有科研开发和制造销售行为的科技类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3、知识产权清晰,科技开发项目能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遵守创业基地各项规章制度,不能随意改变场地使用性质,按规定交纳有关服务费。
5、产品开发及生产过程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符合高新区环保要求,节水、节能、低耗、低噪。
入园所需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及主要股东或经营管理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尚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须先获得工商局企业登记名称预核准通知单。
3、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产品名称、用途、主要技术特点和技术水平、技术成果来源、专利和获奖情况(附证书)、项目产品投产成熟程度、待开发产品情况。市场可行性分析,项目产品已具备的商业化程度、市场需求状况、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年产值利税情况。
4、主要生产设备和工艺,对创业基地场地面积、水、电、气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