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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制度

来源: 本站              2015-03-02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发布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组织园区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企业需登录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1.注册
  (1)企业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在线填写企业信息;
  (2)企业下载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创业中心进行审核认证,创业中心审核无误后认证通过,并发送至上级部门(经济发展局)。
  2.申报
  (1)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企业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
  (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
  (4)企业将系统填报完成的内容发送至创业中心,创业中心审核通过后发送至上级部门(经济发展局)。
  网上申报的同时,企业须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至创业中心,创业中心初步审核后报送至上级部门(经济发展局)。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有: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经认证的注册资料;
  (3)相关附件: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最近两个财务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报最近四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至申报截止时间在18个月以内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工商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11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归国留学人员投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