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局:
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组织申报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此次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一是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重点支持《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附件3)所列方向的项目。支持方式主要为无偿资助或业务补助。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条件详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下发的通知《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附件1)。
三、申报程序
请各区县(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产业)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共同组织申报,统一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同时抄报市经信委、财政局。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资料
1、提交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和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的方式。项目单位登录《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网址:http://61.187.56.42:8080/zzqs/login.xhtml)和《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填报相关项目信息,在项目申报材料附件上传处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当地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纸质项目资料。各级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同时对网上报送资料、纸质项目资料进行审核上报。
2、资料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库》申报模板(下载)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内容准确完整,字迹印章清晰,不得缺项漏项。
(2)项目库中填报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要求以一个完整的电子文档形式(DOC、PDF或WPS格式)上传。
各区县(市)、各园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审查,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上报文件
各区县(市)、高新区、经开区经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包括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1式2份,分别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纸质项目资料1式2份报市信委中小企业处。项目汇总表发电子邮件至1569324280@qq.com。
(三)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类项目: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88666019 ,市财政局企业处 88666105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类项目: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88666011 ,市财政局企业处 88666105
附件:
1.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 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4. 申报模板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