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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长沙信息产业园              2021-06-28

园区各企业:

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高新区内;

2、主营业务属于移动互联网产业范畴(见附件1),企业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且至少有一项维持在有效状态;

3、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原则上大于30%;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比重要求可放宽至15%;

4、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上一年度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总额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

(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年增幅超过30%的移动互联网企业;

(三)在《关于进一步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8〕55号)确定的重点领域内业绩位居前茅、有影响力的企业。

对经认定的企业,依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当年申报通知要求,在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重点支持。已被认定为2020年度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需按材料顺序胶装成册)

(一)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申请书(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企业经营业务列表及企业简介;

(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验原件,交复印件)以及企业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五)企业经营场所(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六)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许可证、著作权证书等有利于评审单位了解情况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上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三、认定工作要求

(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和电子版

(二)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7月1,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在工信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软件业)(https://xxcyqiye.miit.gov.cn)注册并填报统计数据(已注册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

四、联系地址

高新区提交材料地址:芯城科技园一期2栋2楼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谭瑾旎  0731-89707307

马艺丹  0731-88992717

电子邮箱2940184729@qq.com(电子版材料)

附件1.移动互联网产业范畴

附件2.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申请书

附件3.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

                               

                                                长沙信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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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信息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