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单位〈关于加快推进长沙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88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4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15年度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长沙市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以移动互联网业务相关研发设计、软件、应用开发及服务为主营业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原则上超过30%)的独立法人企业及机构。 2、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发明专利、著作权、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3、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按财政部门要求上报财务信息。 4、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范围 1、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应用示范项目; 3、市场开拓; 4、知识产权保护; 5、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三、申报材料 按照《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的相关规定分别提供。 四、申报时限及要求 1、各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于2015年1月23日前交至长沙高新区信息产业园产业发展局,纸质版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刷,胶装,过期不予受理。 2、各申报单位还需在2015年1月23日前登录“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 (网址:http://61.187.135.133/CubeCSFPLS/)、“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网址:http://61.187.135.174/rap/)和“湖南软件网”(网址:http://www.hunan.com.cn)完成项目网上入库申报(三个系统都需要填报),如不进行网上入库则申报无效。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重复申报项目。如发现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媒体予以通报,三年内取消申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委信息化和通信局(市政府一办821室) 联系人:朱理劲联系电话:88666450 13973133557 市财政局企业处(市政府二办582室) 联系人:王珊燕联系电话:88666105 市财政局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丁朝盈联系电话:88667935 15802647601 长沙高新区信息产业园产业发展局(青山路668号力合科技七楼) 联系人:万莉联系电话:88992677 长沙信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0一五年一月四日 附件:
1、《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4、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5、园区(集聚区)内移动互联网创新创业小微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