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湘江新区(高新区)橡树园科技企业孵化器 关于支持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
园区企业:
为了积极响应省市区各级有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号召和指引,同时更好地做好园区企业创业服务,帮助企业经营上台阶,园区经研究决定:将推出系列相关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园区企业在技术创新、科技研发、创业活动大赛及项目申报等方向取得更大的突破,从而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园区结合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在克服重重困难的情况下特制定相关鼓励扶持办法:
一、支持对象:园区企业
二、支持项目:
1、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参加园区组织的科技、工信、人社等主管部门的创业大赛/活动的企业
4、其他配合园区重点项目/工作的企业
5、年度财税贡献50万(含)以上的企业
三、支持力度
1、凡是2022年1月1日以后,被省/市科技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园区企业,园区在场地服务费、物业管理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优惠:期间凡是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在园的,依据其与园区签订的场地/孵化服务合同作为参考标准,场地服务费用每家企业最高支持5000元(依据合同面积给与3000-5000元不等)。
2022年1月1日前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次重新获得认定的在园企业减免两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以其与园区签订的物业合同作为费用核算标准)。
以上费用采取先收取后返还的方式进行。每家企业最多可以享受2次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补贴。
以上内容,与同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时扶持,扶持金额采取就高不就低。
2、凡是2022年1月1日以后,被省市科技部门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园区企业,园区在场地服务费、物业管理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优惠:凡是当年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属于在园的,依据其与园区签订的场地/孵化服务合同作为参考标准,场地服务费用每家企业支持1000元。
以上费用采取先收取后返还的方式进行。每家企业最多可以享受3次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补贴。
以上内容,与同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同时扶持,扶持金额采取就高不就低。
3、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科技、工信、人社等主管部门的创业大赛/活动,在园企业予以减免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取得大赛/活动奖的,予以再减免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以上费用采取先收取后返还的方式进行。每家企业按有效参加次数,可累计享受。
4、配合参与园区重点项目/工作的(由园区平台、物业、招商部门发起的重点工作事项:比如:孵化器考核考评配合、装修/安装配合、园区特别事项配合等),园区依照工作难度及配合情况,给在园企业予专项工作补贴(以物业费形式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个月)。
5、企业注册地址在湘江新区(高新区)的,实际年度交税50万(含)及以上的(以税务部门核定数为准),园区予以每家企业2000元扶持。
四、以上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以上工作由平台部门牵头,会同招商、物业、财务部门核算,由企业申请报审后落实,相关项目扶持最迟于次年5月31日前兑现。
五、最终解释权归园区平台服务部门。
橡树园科技企业孵化器
2023年4月24日